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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川法院:巡回办案进乡村 “三调联动”止纷争
  发布时间:2023-09-15 09:15:42 打印 字号: | |




9月13日下午,洛川法院老庙法庭通过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办案方式,携手镇司法所、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相邻权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。

刘某某和王某某系同村村民,二人果园相邻,王某某果园地势较高,刘某某果园地势较低,相邻处地势呈一高一低状态(俗称硷畔),双方以此为界耕种多年。2023年4月,刘某某以王某某平整地畔侵占其土地为由,砍伐了王某某23颗苹果树,王某某获悉后未经刘某某同意,擅自在界限低处约一米处取土对硷畔进行加固,致使刘某某的土地在界线处形成低洼沟壕。双方因此矛盾纠纷不断,关系逐渐恶化,后经派出所处理达成协议,刘某某及时给王某某赔偿了苹果树损失,但王某某却并未实际履行恢复土地原貌的约定,刘某某无奈诉至法院。

在该案庭审中,双方当事人言语火药味十足,针锋相对,互不相让,主审法官遂决定另行组织调解,随后会同司法所、调委会及村干部,一同前往现场经过实际勘察走访,确定了王某某取土造成刘某某土地凹凸低洼的事实。在充分了解这些案情后,便从有利于双方长期和睦共处的角度出发,在详细询问双方当事人诉求后在村委会组织调解,承办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、人民调解建员通过引经据典,运用“六尺巷”典故抛砖引玉,巧妙将法理和情理有机融合起来,分头对双方反复进行释法析理。最终在不厌其烦的悉心调解下,双方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,同意各自退让一步并达成一致协议,即由王某某负责提供填平刘某某土地所需的土方,并将土方填至低洼沟壕中,由刘某某自行负责土地平整。

众人拾柴火焰高。一起几乎要大动干戈的相邻权纠纷在法庭、司法所和调委会的精心策划调解下,得到圆满妥善的化解,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。




 
来源:洛川法院
责任编辑:洛川法院